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校友办公室、双创学院)简介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校友办公室、双创学院)是学校组织开展就业、创新创业、校企合作、校友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组织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积极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对接,广泛开辟就业渠道,搭建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就业创业办公室、校企合作(校友)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校友办公室、双创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根据国家、省、校相关规定,制定学校年度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与实施;负责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建设工作;规范日常就业指导及个性化指导,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辽宁就业创业。
三、负责对二级学院就创业工作进行指导、督导、督查、问责与考评,负责就业基地建设指导,负责就业、校企合作等工作的经费使用与管理。
四、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及改派工作;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校园双选会,协调指导二级学院联合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着力搭建校企精准对接服务平台;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负责撰写《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五、指导各二级学院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负责专升本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与审核工作;负责校级就创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维;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及上报工作,落实就业数据统计与公布责任制。
六、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双创训练与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双创项目遴选;协同科研部门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等工作;负责举办或组织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双创竞赛活动,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扶持、推介并优先入驻基地。
七、开展大学生双创意识培训、模拟实训等各类创业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登记指导等服务;负责校外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双创经费使用与管理。
八、负责学校理事会秘书处事务管理,按照《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理事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九、负责与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兄弟院校联系,建立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模式,完善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机制,吸引更多企事业单位(组织)与学校开展多样化的合作。
十、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就业、师资队伍建设、科技服务、社会培训、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全面合作。
十一、负责校企联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联盟章程》要求,对联盟成员资格、联盟规章制度、联盟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并指导相关二级单位定期开展联盟活动。
十二、负责校级职教集团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按照《集团章程》要求,对集团成员资格、集团规章制度、集团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并指导相关二级单位定期开展集团活动。
十三、负责学校服务企业发展建设工作,组织服务对接项目实施。
十四、负责制定校友会章程,组建校友会总会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与各地校友会联系,构建校友工作的长效机制;负责校友经费使用与管理。
十五、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