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11-23
2575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业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业的择业观和价值观,引导毕业生服务于辽宁的振兴和发展。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建院就【2020】22号)文件精神,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在各学院评选、推荐基础上,经过严格审查,在我校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出610名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到招生就业处或打电话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9-2307160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