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05-21
2970
关于调整“辽宁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最新通知要求,结合沈阳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对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部分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关通知如下:
1.取消原定于5月17日在沈阳工业大学举办的辽宁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及线下活招聘活动。
2.活动周期间其它活动,按照“非必要,不线下”原则,根据属地疾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加大线上招聘活动工作力度,做实做细相关工作,稳妥推进。同时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的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做好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周期间的各类线上招聘会等工作。
教育厅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