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11-24
2498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业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业的择业观和价值观,引导毕业生服务于辽宁的振兴和发展。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届辽宁建筑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建院就业服务中心【2022】07号)文件精神,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在各学院评选、推荐基础上,经过严格审查,在我校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出99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打电话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13500495160、15804999360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4日